30天之內可以回來的, 建議不要去簽F.

來源: CA94538 2007-02-15 21:50: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7 bytes)
在美國轉換過身份在加拿大很再簽可能被拒, 拒了就不能用I94回美國了,須回中國去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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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30天之內可以回來的, 建議不要去簽F. -laotumao- 給 laotumao 發送悄悄話 laotumao 的博客首頁 (198 bytes) () 02/17/2007 postreply 15: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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