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材料英譯本中姓與名字的順序問題

國內公證處做的公證(出生公證,婚姻公證等),同時附有英文譯本。英文翻譯中人名是姓在前名在後的形式,與通常英文材料中名在前姓在後、或者姓在前名在後中間用逗號分隔的形式不同。

這樣的公證用在申請綠卡的材料中,會不會帶來什麽問題?

所有跟帖: 

回複:無所謂,規範就行, -radiology- 給 radiology 發送悄悄話 radiology 的博客首頁 (39 bytes) () 02/13/2007 postreply 14:45:08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