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點是反應快,15天內必須給答複,缺點正是這個優點導致的

因為必須那麽快答複,移民局官員根本來不及審理判斷,反正隻要有“答複”就行,又不是必須作“決定”,所以移民局的策略是,case一收到,根本不細看,直接要REF,你不是要答複嗎,交材料就是答複,你準備去吧,1000美刀我們就笑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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