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律師,也沒有這方麵的經驗,隻是從你的POST裏看出來的問題和我的猜測。
140遞交時,應該有cover letter和你勞工卡的原件(color certified LC,上麵應該寫有優先日期:PD。)你的雇主有權要一份複印件(如果是你自己付錢,你應該可以要到複印件)。如果可能自己讀一下,看看是律師錯誤,還是移民局的錯誤。
有可能是移民局的錯誤,(其實拿到approved 140時,自己應該看一下複印件140的PD。)移民局錯誤肯定是可以更改的,隻是我不清楚怎麽回事,怎麽辦,隻有請小白兔來幫你了。
或是查詢一下這個壇子裏有沒有相似的case.
無論如何,你的LC是02年的,你應該可以要回你的PD的。
隻有請小白兔幫忙了
所有跟帖:
• 寫信給發出I-140批準書的服務中心要求更正並附上LC的影印件 -xiaobaitu- ♀ (75 bytes) () 02/11/2007 postreply 16: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