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這樣對在海外辦理移民的申請人不公平,而且會鼓勵那種隱瞞真實意圖的鑽空子行為。美國移民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也有對於以欺騙或誤導手段獲取簽證的懲罰性條款,立法的精神是一樣的。
當然對於到了美國後情況有變化,因而想法變了的情況是網開一麵的,但是遇到具體情況怎麽認定,就看處理的官員的個人判斷了,要是他/她覺得可能是前者,盡管沒有證據,也不會輕易就批,這就是我說的入境後很快結婚並提出申請,綠卡卻遲遲下不來的原因
當然對於到了美國後情況有變化,因而想法變了的情況是網開一麵的,但是遇到具體情況怎麽認定,就看處理的官員的個人判斷了,要是他/她覺得可能是前者,盡管沒有證據,也不會輕易就批,這就是我說的入境後很快結婚並提出申請,綠卡卻遲遲下不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