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馬褂說的收費程序和標準還是有些不清楚,律師收費應該是三種不同的

1,案件一經起訴,US attorney就同意和解,這種情況收費最低,可能是像他的律師說的2000多刀
2,案件起訴後,US attorney不同意以馬上通過綠卡換取和解,或是要求法官dismiss lawsuit,這樣就要go to trial,由穿黑馬褂的法官大人來定是非曲直。那樣律師要多收3000多刀
3,如果法官判你贏了當然沒有問題(當然US attorney要上訴的可能性也有,但是很小),如果法官判你輸,你的律師就要向巡回上訴法院appeal,這樣的情況律師肯定是還要再收錢的,不可能前邊那五六千連這個都包括,當然那種情況下是必須要打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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