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移民官不能拒絕她入境,但是可以扣留綠卡,要她

去見法官解釋她這樣做的原因,如果法官認為她已經在事實上放棄了將美國作為永久居住地,還是有權可以取消綠卡的,如果法官認為她確有合理理由,綠卡會發還。
通常頭一次都是先提出警告並在護照上加注,再犯才扣留綠卡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