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取決於具體審理的官員是否計較,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這麽做

不行,但是如果他/她心裏不爽,就會拖你一段時間遲遲不做決定。當然不可能因為這個原因拒絕。
如果I-485兩個人是一起遞交,或是雖然分開遞交但基於同一基礎(意思是一方是主申請人,另一方是配偶),通常會一起考慮。但如果每個人有各自的I-140,通常就會分開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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