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RIR LC ETA750上寫著Minimum: "B.S.+ 5 years experience."
我的JOB POSTING 肯定也是寫著 "B.S.+ 5 years experience". 沒有提到"Master Degree + XX years." 的字樣.
好象根據CIS的最新解釋, 沒有提到"Master Degree + XX years." 的字樣就不能算是 EB2了? 以前我記得是可以的.
而且CIS 是看不到JOB POSTING的, 他們隻能根據I-140的COVER LETTER. 顯然律師是不會讓COVER LETTER 跟JOB POSTING 不一樣的.
本人是95年畢業的老MASTER 了.
不知有沒有這種 無"MASTER+XXyears"字樣批準的EB2 140 先例?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