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不知該去哪兒問,貼在這兒,看有沒有知道的朋友

來源: sunny123 2007-01-25 13:03:3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6 bytes)
最近,我委托國內的同事幫我辦理單位的離職手續,結果單位要求我的委托書必須通過駐美使館公證方有效
我想這個公證是證明什麽呢,證明我和她的同事關係真實?證明我的確人在國外?還從來沒有在美國辦過公證,有類是經曆的朋友麽,具體怎麽辦啊
而且我所居住的地方也沒有使館,不知道是不時還要當事人親自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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