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俠:
本人正在辦理加拿大移民。去年11月2日收到來信要求做在美國無犯罪記錄的證明。我按照申請指南將所有的文件:C-1(RPC), FBI fingerprints,
US$18 等在去年11月20日用登記郵件寄出,並在網上查明我的郵件已經在11月24日寄到。
根據加拿大移民局的申請指南,這個申請大約需要3-6個星期。可現在已經整整兩個月,尚無任何消息。而加拿大移民局隻給我三個月的期限(
2月2日)馬上就要到期。我今天去了一趟銀行,發現這張18元的支票尚未兌現。我應該怎麽辦?有什麽辦法可以向FBI查詢?怎樣向加拿大移民解釋?請好心人指點一下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