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終於批了(?)

WOM一個半月了,今天收到email,說 “On January 17, 2007, we ordered production of your new card. Please allow 30 days for your card to be mailed to you...”。看來應該是批準了!(?)

今天正巧是我來美國十周年的日子,離開始辦綠卡也有將近7年的時間了,真是感慨萬千!

在這個版上得到過很多幫助,再次謝謝大家!特別是小白兔,還有其他很多人。這個版對我們這些在綠卡的漫漫長路上掙紮的人來說真是莫大的幫助。

我的申請過程很周折,大概如下:

2000年5月開始工作,01年初開始申請。年中拿到LC(EB2,RIR),01年底,140剛批,受911影響公司大lay-off。

2002年初開始新工作,一切重新開始。02年12月filed LC,被轉到BEC,至06年12月才批。

2005年1月LP filed NIW,年中RFE,年底140批準,Name Check pending。05年3月及06年8月二次FP。

2006年11月29日file WOM.

關於WOM,有幾個細節和大家分享,希望對正在準備材料的朋友有幫助(當然不一定準確,僅供參考,錯的地方大家糾正)。

(1)起訴書首頁原告的名字前麵要有原告的地址。我在網上看到的例子大多隻有名字,沒有地址。法院收件的人說這很重要。

(2)起訴書與傳票上被告的名字和頭銜等要求完全相同。我原本在傳票中為了省地方用了縮寫(例如“FBI”),結果被要求重寫。

(3)除了起訴書、傳票和cover sheet要自己準備之外,還有一個“certification and notice of interested party”表也需要(至少我在的LA法院要求這個表)。填上原告和所有被告就行。

(4)法院的網站說起訴書要有"blue back",剛開始半天搞不懂什麽意思,後來才問清楚原來是要求用一張legal size 的藍紙(Kinko's可以買到)放在起訴書背後,上沿折過一兩厘米到起訴書正麵,並在此上麵裝訂。藍紙下沿比起訴書長就那麽留著。

(5)我和LP兩個人同時作為原告。所有要簽名的地方都兩個人同時簽名。

(6)關於地方檢察官,最好先想辦法核實一下名字和地址再寄。我當時看到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在附近有一個分支,就想當然寄給了他們。還好他們幫我轉寄到該寄的地方。

(7)FBI看來耍賴不給回執,害我多等了好幾天。後來用郵局網上track的結果來證明他們什麽時候收到。建議不要等他們,其他回執收齊了就可以交給法院了。

(8)另外,法院要求回執和網上track結果等各個原告分開裝訂,不要全部訂在一起。如果郵寄給法院,最好弄清楚是不是要一式兩分,還是有什麽其他要求,免得象我的一樣被退回來(因為隻寄了一分)。

(9)寫起訴書時查了很多遍,以為沒有問題,結果還是有一大烏龍,竟然把法院的名字給寫成別的州的,而且還是被法院先發現的,很是鬱悶了一下。後來file了一個說明去糾正,也不知道他們看了沒有。

我覺得如果pending的時間太長,還是因該考慮去告,看來還是有用。當然如果時間還不長(例如才幾個月),還是稍微等一下再說,如果太多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去告,法官可能會有想法,移民局和FBI可能也會想什麽招來對付,到頭來可能把這條路都給堵死了,豈不可惜。

祝大家好運!

所有跟帖: 

托福托福,借光借光,希望希望,同賀同賀 -大卷草紙- 給 大卷草紙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04:00:05

謝謝小蟲子的信息 -童嘉洋- 給 童嘉洋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06:25:56

CONG! Can u re-post as [當前活動]? Thank u 4 sharing! -知名度比較高- 給 知名度比較高 發送悄悄話 知名度比較高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06:33:55

Sorry I forgot that. I just tried to re-post it. Thanks! -小飛蟲- 給 小飛蟲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10:42:15

請小蟲子幫忙 -mycase485- 給 mycase485 發送悄悄話 (258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06:57:21

US attorney應該是聯邦檢察官不是地方檢察官。district court也是聯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07:14:49

邦法院而非地方法院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07:15:25

回複:US attorney應該是聯邦檢察官不是地方檢察官。district court -小飛蟲- 給 小飛蟲 發送悄悄話 (478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10:21:31

Thank you so much! -mycase485- 給 mycase485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8/2007 postreply 1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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