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約庇護申請詐欽 USCIS首度提出警告 移民恐慌
邁阿密先鋒報16日報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去年底在其網站上發
布因庇護身分獲得綠卡者出國旅行的「事實說明」(fact sheet),警告因庇護身分
獲得綠卡者,如果返回其宣稱受到迫害的國家,其綠卡有被廢止的危險。
USCIS首度對持庇護綠卡者提出的警告,引起移民的恐慌,但該局說明,如果因家庭
緊急事故回國,或該國政治情況已改變,則沒有綠卡被廢的危險。不過移民律師說,
該事實說明並未提到這些豁免的情況,許多移民將不會了解。
移民統計辦公室表示,自1996年後,11萬獲準庇護身分的移民已取得綠卡。這項事
實說明中稱,「因庇護申請中存在詐欺」,庇護身分可能被廢止;回到「恐懼被迫
害的國家」的行動,可能成為「該獲準庇護身分者宣稱所懼怕的迫害,並非真實」
的證據。
華盛頓USCIS的發言人班特利(Chris Bantley)說,這個警告是為抓住那些濫用庇護
製度,和經常用疑似詐欺的理由返國者,因家庭緊急事故返回的人,不用擔心。他
說:「我們不是針對出國去探望生病或臨死親友的人,而是那些多次往返的人。」
班特利說,如果該國政治情況改變,返回老家也不會受到詳細盤查。
移民律師和學者表示反對和擔心。他們說,由於事實說明中未提到這些但書,民眾
不易了解,他們也擔心移民官會對獲得庇護身分和綠卡者的旅行,更加詳細檢查。
他們表示,移民官可能說,既然一個人不懼怕其祖國的迫害,可見他最初申請庇護
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因而他的綠卡是以詐欺的方式獲得,可展開遣返程序。
美國移民法規定,獲得庇護的外國人可申請永久居留,如果獲準可得到綠卡。按照
常理,綠卡持有人享有與公民一樣的旅行自由,移民當局過去曾對等待綠卡期間返
回其祖國者廢止其庇護身分,但對已獲得綠卡者則不加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