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電話不work,可以寫信給director of service center

除了TSC,其它中心寫給主任的信,通常都會在一個月左右收到有director署名的書麵答複,特別是投訴信。
國會議員提到name check的信,如果沒有附FBI的原始回信,隻能算作間接證據(second evidence),一般隻有在能夠證明無法獲得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法官才會認可間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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