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主申請人在美國遞485,同時為在加拿大的配偶遞864,可行否?
主申請人計劃在485pending其間持AP往返美加。
目前是140已批,485等排期。
多謝!
請問小白兔和各位熱心人:關於I-485和Consular processing(I-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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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海外的移民簽證要等I-485批準後才能批準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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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2007 postreply
15: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