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還要懇請賜教的是:
1。申請表格裏,誰負責機票:填我比較好還是父母比較好?
2。給父母的信中文的要不要翻譯成英文?手寫比較好還是打出來比較好?上次是手寫的,寫在很漂亮的信紙上,樣樣灑灑寫了兩頁多,就像一般的家信。
3。要不要寫封信給簽證館,並把所準備的材料列個list 出來呢?
第一次麵簽情況如下:
(爸媽從沒有出過國,平時經營自家的生意很忙,本想新年的時候來看我,但幾天前探親簽證被拒簽了。簽證官隻問了幾個問題,出過國嗎,答沒有。你孩子回來過嗎?答沒有。(我是H1第二年,之前4年是學生), 又問及我在美國的工作是什麽, 爸爸答不清楚(我都懊惱死了,以為他們知道就沒有複習這一點)後來媽媽在旁邊及時補充,但也是泛泛的講了一下。後來又問了一兩個不痛不癢的問題,很粗略的翻了翻資料,就告訴拒簽了。請大家幫幫忙,如果再簽是兩人分開好,還是一起好。還有準備的材料, 不知道可以補充些什麽,上次因為考慮到我是H1,所以我這邊隻準備了護照簽證和H1的i-94卡,工資單和畢業證都有寄回去,但是擔心引起負麵影響,所以沒有出示,準備的都是爸媽那邊的材料,證明他們工作好,收入好,退休後有保障等等。懇請有經驗的人指點迷津,應該怎樣準備第二次麵簽?多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