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I-140(NIW) 有換工作兩種情形

來源: 張汝南律師 2004-02-21 12:10:2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56 bytes)
關於I-140(NIW) 有換工作兩種情形:
第一種:如果是 employer 作為你的sponsor,那麽,換工作應該在I-485提交6個月之後。

第二種:如果是你自己作為sponsor,那麽,換工作沒有這6個月的時間限製。

對於I-140(NIW) 何時能換工作,要跟據sponsor的類別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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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張汝南律師的觀點。 -法居士- 給 法居士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02/21/2004 postreply 1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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