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看你遇到什麽樣的officer,不是說一定有問題,而是如果

你的理解和移民官理解不同就會有問題。
比如,你遞交了140,但是還沒有遞交485,這時如果你填寫no,而移民官在電腦裏查到你已經遞交了140,他/她認為140就是immigration petition,可能會認為你說謊,如果是這樣事情就很可能會麻煩。
如果你填寫yes,並在下麵解釋遞交的是140,就是移民官認為485才算移民(先這樣假定),他/她也隻會認為你是對表格上的問題的理解和他/她不同,絕對不會認為你撒謊。
既然H4有移民傾向也不影響批準,何必冒這個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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