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一下外國人想定居中國的話,要怎麽辦?

這隻是一個省的辦案條例,自己去想吧.

居留證審批程序 :
一、受理
條件:
1.受理對象:來華學習、工作、投資、定居的外國人。

2.申請居留證件須提交的有關證明:
(1)所在單位的公函、衛生檢疫部門簽發的《體格檢查記錄》或經我衛生檢疫部門確認的其所在國公立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有效,申辦《外國人臨時居留證》和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免交)外,還須提交與居留事由相關的證明;
(2)來中國定居的,提交外國人《定居確認表》;
(3)境外企業常駐機構代表,提交省外經委簽發的《外國企業在江蘇省常駐代表機構批準證書》、省工商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省勞動部門簽發的《外國人就業證》及複印件;
(4)在三資企業任職和被聘雇人員,提交省、市外經委簽發的三資企業批準證書、市工商部門簽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省勞動部門簽發的《外國人就業證》及複印件(來華投資的外國人免交就業證);
(5)外國文教、經濟專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批件、省外辦簽發的《外國專家證》及複印件;
(6)公費留學生提交國家教育部簽發的《JW201表》,自費留學生提交省教委簽發的《JW202表》或同意就讀批件;
(7)外國記者提交外交部新聞司或省外辦的批件、《外國記者證》及複印件;
(8)來華從事商業性演出演出人員,提交文化部和省文化廳的批件。
3.申請居留證件延期須提交的證明除提交所在單位的公函外:
(1)境外企業常駐機構代表,提交經省工商部門延期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省勞動部門延期的《外國人就業證》及複印件;
(2)在三資企業任職、被聘雇人員,提交經工商部門年審的《營業執照副本》、省勞動部門延期的《外國人就業證》及複印件;
(3)外國留學生提交就讀學校的公函:
(4)外國文教、經濟專家提交經省外辦延期的《外國專家證》及複印件。
4.申請居留證項目變更須提交所在單位的公函及與變更事由相關的證明。
標準: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本崗位責任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簽證科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受理標準查驗申辦材料。對申辦材料符合標準的,必須及時受理,給予申辦人受理回執,將申辦材料及初步意見轉給審核人員;對申辦材料不符合標準的,不予受理,即時將需要補齊材料的全部內容、要求及申辦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告知申辦人。

時限:1個工作日完成
二、 審核
標準:
1、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2、申請人須是常駐我市的外國人。
2、申請人須有申報臨時住宿登記戶口的記錄。
本崗位責任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簽證科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核標準進行審核。對符合標準的,必須提出同意批準的審核意見,填寫審批表,將申辦材料和審核意見轉核定人員。對不符合審核標準的,在審批流表上簽署本項申請“中止審核”的意見和理由後,報審批人員。
時限:1個工作日完成
三、審定
標準:同審核標準
本崗位責任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簽證科科長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核標準審定。同意審核意見的,在審批流程表上填寫審定意見,交製證人員。不同意審核的,應與審核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審定意見及理由,填寫在審批流程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員。
時限:2個工作日完成
四、 告知
標準:
1、及時、準確告知申辦人辦事結果。
2、對批準的申請人要明確相應收費的標準和依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公安廳、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關於加強公安出入境證照收費管理的通知》(蘇財綜[2001]136號),收費標準為外國人居留證200元人民幣(本),外國人臨時居留證100元人民幣(本))。
3、製發居留證完整、正確、有效。

4、留存歸檔的審批文書材料齊全、規範。
本崗位責任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簽證科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權限:
1、按照工作標準進行告知,告之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持申請回執和交費發票收據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申辦的居留證。
2、對不予批準件,必須將理由及申辦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一次性告知申辦人。
3、將審批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按要求歸檔。
時限:1個工作日完成
五、監督措施
1、審批情況每月向上級報告一次,年度總結報告。
2、投訴監督電話:44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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