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小白兔.
我的 LC 已經批了, 現在是在 I-140 階段. 從移民局的I-140 Instruction 上看, 對 EB3 Professional, 並沒有明確指出要工作經驗證明, 但我想還是先準備好等 RFE 吧.
另外, 讓在國內的以前公司負責人或同事出具的宣誓書, 該是什麽格式? 一定要以 Affidavit 為 Title 嗎? [Work Experience Prove] 可不可以?
回複:你在本公司取得的工作經驗,不可以作為申請LC用,以前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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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沒有太多要求,關鍵是要證明其本人簽字屬實,不是你自己隨便仿冒 -xiaobaitu- ♀ (28 bytes) () 01/05/2007 postreply 09: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