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樓上兩個帖子都有不全麵的地方

來源: xiaobaitu 2007-01-04 21:51:2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19 bytes)
1,美國政府批準的庇護案件還是不少的,早先1996年移民改革責任法案規定,政治庇護的綠卡名額每年限製為一萬人,結果到了2003年,排隊等拿綠卡的庇護批準的人已經積壓十幾萬了,這都是1997年之後積壓的(在此之前沒有限額),那麽加上每年正常名額的一萬,事實上七年中大約有近20萬人獲準
2,但是庇護的條件絕不像有人想像的那樣,辦個營業執照麻煩或是學校不準談戀愛也能得到庇護,事實上中國人申請者中一半以上沒有批準,移民法明確規定,庇護理由必須是因為政治觀點,宗教信仰,種族國籍和特定社會集團的原因受到迫害,或是有巨大的受迫害的危險,上課手背後,上學不準談戀愛貼得上哪一條?
3,政治庇護申請擁有巨大風險,如果沒有批準,通常就被納入遞解程序,必須麵對移民法官聽證,如果再沒有通過,上訴也很難再批準,之後隨時有可能被逮捕和關押,直到被押上飛機,而且回國時是直接交給中國邊防檢查站,五年之內無法再出境。有時還有可能有更大的麻煩,如被勞教等。即使拿到綠卡,回國還是提心吊膽--綠卡上明明白白印著Asy,中國政府如果想搞你,你根本沒有任何上法庭辯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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