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 不過有些學校有自己專門吃移民飯的律師, 不找他們還不行,但看學校態度
2)好像材料中包括一封permanent position的letter。這是一封怎樣的信呢?
先由老板寫出,OFFER你permanent position;但此信最後(必須)要由學校的PRESIDENT
或DEAN 簽字,所以最後的信是來自學校而非老板。移民局不認為老板的信為(證明
permanent position有效信件。
必須由學校出嗎?有可能由係裏或老板出嗎?
從老板到係,都可以,但最後是學校。
3)大家覺得我有必要同時file一個NIW嗎?
it's up to you, 有可能最好搞PERM, 更保險
4)允許在不同的center同時file EB-1b類的綠卡嗎?
NO, AS I 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