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OPT6月到期,公司即使申請H1B也得10月生效,所以考慮轉成H4身份。但是好些問題沒弄明白。
1、如果4月申請H1B,那麽可能在6-7月間收到approval。那什麽時候申請H4合適呢?——如果太早了,擔心OPT還沒到期就成了H4,被迫要離開工作。如果太晚了,一方麵怕遇到GAP,身份不合法了;另一方麵擔心比H1B批得還晚,就把H1B作廢了。
2、如果等到OPT快結束時(5月)先申請H4,然後再申請H1B,會不會到時候H1B名額又搶光了呢?
3、不管H1B還是H4,是不是隻要收到approval就可以合法呆在美國,哪怕這段等待的時間超過了兩個月的grace period?還是說兩個月後我必須回國?
4、如果H4批下來的日期不是我填表時候指定的日期(OPT作廢當天),是不是可以改?以此保證OPT身份繼續工作到OPT過期。
5、從H4轉成H1B,是H1B一旦生效,H4就自動作廢呢,還是有什麽特殊的程序呢?
問題多了點,還請大家幫忙,多謝多謝!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