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和老公剛剛在美國結婚,我在美國H1B,老公在日本拿的B1來結婚的。老公以前來過美國,也是B1,這回來隻停留3個星期。等他會去後,想下次申請H4過來,會被VO看作有移民傾向而被拒嗎?
2 我的公司剛剛開始給我辦EB2綠卡,現在剛開始為PERM準備JOB DEION。我知道一般PERM從準備到批準要4到6個月。而我老公因為工作原因要今年9/10月份才能再來美,那是不是意為著我的140和485要被耽誤一段時間?因為我想我們兩一起申請。
3 我是申請EB2,可以同時FILE 140和485 嗎?我SEARCH了,有人說隻有EB1可以,有人說EB2也可以。
4 如果我可以同時遞140和485,是不是一等我PERM批了,就必須馬上讓我老公過來,一起遞了後,如果老公因為工作必須要短期離境,我們再申請AP。聽說從今年七月就不允許140和485一起遞了。
多謝幫忙!!!
有幾個問題急需請教小白兔、radiology和其他知道的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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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為中國大陸公民的EB2申請目前的排期是2006年4月,
-J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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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2007 postreply
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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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那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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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07 postreply
05: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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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排期應是2005年4月,
-For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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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07 postreply
06: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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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那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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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07 postreply
0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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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 married first.
-H1b-N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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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07 postreply
06: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