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不應在邀請信中說“很久沒回去看父母了”?

公公婆婆兩年多前被拒過來美的簽證,下個月又要去北京簽證了。LG93年來美,97年回去看過他們,已有7年多沒回去了。這次在邀請信中LG提到:“Because of my busy schedule, I haven’t had chance to see my parents for almost 8 years. Now they are getting old, I really like to have time to spent with them. ”我好像記得有人說過如很久沒回去看父母是一個對簽證很不利的因素,應不要主動提
起。除非VO問起才說。是這樣嗎?XDJM們幫我看看吧!是不是應去掉這句話?我真的很希望公婆出來玩玩,和我們呆幾個月,共享天倫之樂。

還有一個問題是:從去年6月生了小孩後,我就辭職全職在家看寶寶,我LG的薪水不到7萬,我們銀行裏的存款也才2萬多點。在I-134裏,如果填我和寶寶都是DEPENDANT,VO會不會覺得我們的錢太少不足以擔保公公婆婆呢?公公婆婆是沒多少存款的。XDJM們能分享一下經驗嗎?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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