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會跟進,如果月底還找不到我的申請的話就再申請一次

可是這會不會影響處理的進度呢?我是主申請人,先生的RECEIPT DATE是12月6號,那如果我一月底再遞的話移民局會如何處理?最擔心的是我先生這邊擱置了,我再申請他們又不看我先生的出生地,哎,總覺得好倒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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