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lawsuit,致1234512345

問題在於你是否做過統計:是在哪些法庭,有多少案子在WOM之後 幾個月之內被approve,又有多少案子被法官dismiss( 理論上最後的結果不可能是“不了了之”)沒有逐一統計,你的“90%以上的案子在幾個月內得到解決”的結論是怎麽來的?
如果真的是“不了了之‘倒也好,就怕移民局在I-485審理上找麻煩,如果485被拒,連工作和旅行的權利都沒有了,親屬移民的還可以馬上再遞交新的485,職業移民已經用了EAD的怎麽辦?離境呆一年再申請新的H1B?這種事是大事,不可以想當然,如果你就是想馬上做個了斷,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那當然無所謂 。
我注意到本壇置頂的範律師對WOM的評論如下: “針對FBI和USCIS的一些mandamus actions的確能加快其FBI background checks的進度。但是需注意的是成功的mandamus actions並不保證其申請最後被批準。盡管法庭批準申請人的mandamus action,但並不表示申請人的案件被批準。”
我覺得他的態度是頗多保留的,這有些像賭博,賭的是遇到比較nice的政府律師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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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所建議職業移民申請人file lawsuit應該慎重的原因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135 bytes) () 12/29/2006 postreply 12:58:49

回複:關於lawsuit,致1234512345 -1234512345- 給 1234512345 發送悄悄話 1234512345 的博客首頁 (434 bytes) () 12/29/2006 postreply 13:02:47

對方的擔心是file lawsuit後移民局在處理485案子上的態度,這和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189 bytes) () 12/29/2006 postreply 19: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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