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法庭的法官就那麽幾位,我的意思是,US attorney當然隻能

本帖於 2006-12-27 07:59:39 時間, 由版主 知名度比較高 編輯

夠提出需要延期,但是法官可是有權dismiss案子的,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那當事人麵對的壓力可不是一般的大,基本上就隻能寄希望於移民局不計較了。
如果能知道每位法官的立場,你就可以知道案子的前景如何,必要時可以早些撤訴免得案件被dismiss
另外我認為親屬移民的案件比職業移民的簡單,我倒是建議久拖不決的fa基本上mily base當事人完全應該sue,除了婚姻的真實性外,移民局沒有什麽可以拒485的理由.職業移民的,在某些案子裏FBI完全可以以專業敏感涉及國家安全為理由解釋(在這種情況下法官通常還是信他們自己人的),另外CIS也確實有權撤銷已經批準的I-140,以前我們的一個以L1申請140獲準的
當事者曾經在I-485階段收到I-140批準書被revoke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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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LA,BOSTON,NYC這樣的城市,COURT會有幾十個法官:) -december3- 給 december3 發送悄悄話 december3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27/2006 postreply 08: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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