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 三年了; 回顧三年, 我覺得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錯誤, 是一個三輸的選擇.
一是我自己, 放棄了國內的生活和工作, 在加拿大為一個普通的工作而奔波, 掙紮;
二是中國, 培養了我這麽多年, 正是可以工作, 效力的時候, 去離開了中國;
三是加拿大, 本來需要勞動力, 需要技術工人, 需要生產線的工人, 建築工人; 可是我身體瘦弱, 手無縛雞之力, 根本不是加拿大需要的人, 所以隻好在爾立之年重複學校學習, 還申請貸款, 為加拿大增加負擔.
誰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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