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不可能,就算他們發的是over night mail,移民局收到

後立案(給案子號和A號碼)也要最少一周時間,然後發出指紋通知,移民局給申請人信都是平信,路上怎麽也要走一周吧,申請人要收到指紋通知才能去打指紋啊,這樣指紋還沒有打,怎麽可能批準呢?
就算根本不做背景調查,綠卡上也要印指紋的啊。除非移民局工作失誤,把別人指紋印到他/她的綠卡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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