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新雇主一提交新申請,就可以開始新工作。但這次急了點, 還沒收到收據,就開始了,雇主的人事部要填I-9 Form 特較真, instruction 說要三天內填完, 要收據。這可怎麽辦呢?以前雇主不問I-9,律師說你可以幹了,咱就幹了。沒發生過問題。
另外,如果以後新H-1B 若悲劇了,可否上訴,在上訴期間,是否可以工作,是否可以保持身份?
請這兒的朋友幫著解答一下。多謝!
急壞了,幫我看看H1-B transfer 中一個玄的問題。
所有跟帖:
• hi, please look at it -minor- ♂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