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寫了六個月,是因為我幫我媽申請時也寫了六個月,理由是旅遊探親,想著既然來一次就住時間長點。
我姐的女兒上大學了,住在學校,不用她照顧。
唉,如果再次申請,把時間改短點,可能性如何?另外,她的職業是護士,但她英語很差,根本不想移民美國。我老公是醫生,有自己的診所,這會不會是簽證官懷疑的理由?但簽證官表麵沒說,隻說申請的時候太長,有移民傾向。
謝謝小白兔!我姐沒有出過國,
所有跟帖:
• 過幾個月再申請,如果想把握大,去別國旅遊後再去簽。而且不要 -xiaobaitu- ♀ (35 bytes) () 12/06/2006 postreply 08:38:20
• 再次請教小白兔 -老玉米- ♀ (241 bytes) () 12/06/2006 postreply 08:57:41
• 這樣最好出國後再申請 -xiaobaitu- ♀ (0 bytes) () 12/06/2006 postreply 09:04:01
• 謝小白兔!你回答的這麽快,不用上班呀? -老玉米- ♀ (0 bytes) () 12/06/2006 postreply 10: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