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民親屬移民的,拖了很久還沒有解決,議員還是有可能

以第二種方式介入的,我以前有過一個帖子,說的是一位老人家在獲得移民前,身為美國公民的女兒突然病逝,老人因此麵臨遞解出境,而留下一對外孫女沒有人照料。根據移民法,老人的女婿無資格申請嶽母移民,移民局依法隻能遞解。這種情況下兩名國會議員聯手提出個人移民法案,允許移民局在沒有任何petitioner的情況下直接辦理老人移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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