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是這樣:

兩博士夫妻,先回國內領養。辦了手續後才知道帶進美國不容易。他們把孩子暫時放在父母家。回來後辦了加拿大綠卡(連收養的孩子一起),這樣孩子自然是加人了.之後一家人從中國飛到加拿大,聽說那時從加入美不是很嚴,他們也是抱著一博的心態,在晚上快關閘前過關。從收養到帶進來前後花了大概一年時間。

所有跟帖: 

應該說,老妖朋友的做法隻會害了拿中國護照的小孩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324 bytes) () 11/19/2006 postreply 13:39:44

小白兔,為什麽這個小孩子會算是非法入境呢?謝謝。 -文曲星- 給 文曲星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0/2006 postreply 08: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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