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時如果海關不仔細看,也有可能給六個月,但是如果

回答: please help2007寶寶2006-11-16 15:23:13

你媽媽真的住六個月,下次申請簽證VO還是可能拒你,因為他/她可能會覺得你媽媽不守信用。那時你媽媽的I-94卡已經在離開美國時被收走,連理都沒有得講,所以建議還是不到三個月就離境再入境。
另外,如果你媽媽在加拿大沒有任何親屬邀請,申請加拿大旅遊簽證可能有問題,有的加拿大領事館(如NY和LA)會要求她回國去簽,理由是她沒有住在美國(當然不同的加拿大VO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我朋友中有遇到這樣情況的)那樣她可以去墨西哥,從邊境陸路過去不需要墨西哥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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