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是正常的EB2 140申請是否應該在申請時一起遞交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 另外,這樣的RFE補交材料後被批準的可能性有多大?
回複:律師每天處理不同人的案子,當然不可能記得每個案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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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I-140,如果是EB1a或NIW,可以不需要offer 信,除非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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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06 postreply
17: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