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5年9月, 我在加州遞交了NIW140, 同時我和LD遞交了I485. I-140 今年9月批準. I-485 pending 在TSC.
2) LD於2006年6月在加州另一城市找到了工作, 我仍在原來的城市工作, 每月去一次LD那兒. LD於2006年9月遞交了LC, 很快批準. LD於2006年11月2日遞交了I-140到NSC(用的他的新地址, 但去年遞交的I-485仍是我的地址, 我們沒有打電話更改LD的I485地址), 前天剛受到回執.
今天從ONLINE看到, 我們的485都轉到VSC, CIS要INTERVIEW我們.
很奇怪:
1. EB2一般是不需要麵試的,難道是LD的新I-140地址與老的I-485不一樣?或者因為我們現在不在一個城市居住?
2. 我們都在加州, 為何轉到VSC?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