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如果使用回美證(AP)

請問各位,如果使用回美證(AP)回到美國後, 是不是H1B就自動失效了。在這種 情況下,是不是就不能工作, 必須申請H-1B(還不一定有配額)或EAD才能重新工作。是不是應在中國申請H-1B, 這樣,就不會擔誤工作。但是,那申請AP還有什麽必要呢? 我家離北京很遠, 不想去簽證,一直在等AP。怎樣合理有效地使用AP才能保持現有的身份, 也不用擔心I-485申請被拒絕失去合法身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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