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花點錢谘詢,但是就不要抱太大希望。除非移民法在未來有重大更改。
如果你們有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會機會大些,也要在申請豁免十年不準入境批準後回國簽證
律師是專業人士,但在移民法沒有相應的條文基礎的情況下也愛莫能助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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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八個月的小孩,這也是我為什麽沒有著急找工作,一直拖到現在的
-傻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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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6 postreply
08: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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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www.uscis.gov/forms/I-690,表格前麵的介紹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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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6 postreply
0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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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傻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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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6 postreply
0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