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是在你獲得綠卡後,由於H1B已經不存在,親屬不能再以H4入境

來源: xiaobaitu 2006-11-12 16:29:2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1 bytes)
但是這種情況通常不會拒絕入境,而是允許人道主義假釋入境
,入境後再由local的移民局決定其身份。就像有人用AP離境期間I-485被拒,按道理AP應該失效,但是因為I-485拒絕後有30天上訴期,這期間還是可以用AP進來的

所有跟帖: 

多謝回複!是否在孩子入境前為她遞交485會有助於保持她合法身份? -onlyonly- 給 onlyonly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2/2006 postreply 17:25:07

人不在美國無法遞交I-485,沒有合法入境證明(I-94),會被reject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2/2006 postreply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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