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綠卡父母的已婚子女是不管的,馬上結婚是否申請要作廢?

必須等父母拿了公民後才能結婚,然後再按照你解釋的可以連續排期,
而不用重排,從而節省一些時間?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