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有問題請教大家:弟弟入籍後,幫姐姐辦親屬移民,現在等簽證排

來源: Martinlu2003315 2006-11-06 06:24:4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325 bytes)
我是2001年10月28日以B1/B2簽證來美,至今已五年了。但在2001年4月2日,我姐姐以公民身分為我申請全家妻兒移民,我之後在大陸離婚來美,兒子在大陸。現在我父母親於今年8月都已入籍美國。請問:

1.我現在能不能換以父母親公民身分來申請我和兒子,需要多久時間才能調整身分,要不要出境麵談?兒子要多久才能來美?

2.如果以姐姐為我申請移民,還需要多久才能調整身分,要不要出境麵談?

3.我想在美期間報稅,要到何時、什麼資料情況下才能申請我的工卡?

4.如果以父母親身分來申請調整我的身分還要準備什麼資料、補填什麼表?

5.請資深移民律師為我參考一下,我要由何種關係來申請調查身分較好。

答:

1.因為你姐姐在2001年4月2日以公民兄弟姐妹為由為你申請,你受245(i)保護。假設你沒有移民局遞解令,你現在可以以公民子女為由重新申請,無須出境麵談。公民子女類排期現為2000年5月,在你得到綠卡後,你兒子大約六個月至一年左右可來美。

2.公民兄弟姐妹類排期現為1995年2月。因你受245(i)保護,假設你沒有移民局遞解令,無須出境麵談。

3.隻有在排期到後,才能申請工作許可;社安局也隻有在申請人有合法工作許可後,才會發給社安號碼。但是,你現在就應該報稅,請向會計師詢問在無社安號碼情況下的報稅事宜。

4.應當由你的父親或母親為你申請,親屬移民表格為I-130。

5.目前來看,由你的父親或母親為你申請會更快。


我在1982年中旬姐妹申請移民,1995年10月通知報到。經此13年期間,子女全部都已成年,因此,僅我夫婦在同年11月中旬來美國報到。接著到辛辛那提移民局申請不能同行的成年未婚子女;通知排隊四年半無消息,使多年有情人不得不走上紅地毯(結婚)。

2001年僅我考取公民,即日申請公民已婚子女,很快接到排隊通知,至今又是五年過去了。

內人去年68歲生日(多次均未考取公民)持綠卡退休,我也76歲,都是老人了,真不知是否還能等得到兒孫團聚!(據悉,申請人去世,被申請人不得入美報到?)使我倆老整日憂煩,請問:

1.依所附2006年6月25日移民專頁剪報,本人是否適用,即也可以用以前的排期?

2.算算我排三次,共等了24年,如不適用,可有其他辦法陳情,使排期快一點點?

3.因處境不寬裕,前兩次申報未能請律師,都是友人陪同或自己小孩到移民局填表代報的,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請一位律師,不知要多少錢?

4.我住俄亥俄州哥倫布市,律師很多,能否幫助介紹一位律師?

答:

很不幸,第二優先未婚子女的排期在結婚後就失效了。排期是無法加快的,唯一其他的方法是看子女本身有沒有應聘申請職業移民的條件。

至於找律師,請參照當地黃頁簿,找移民專業者,一般律師的首次諮詢是免費的,然後你可再決定那位律師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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