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回答:跨地區出庭,除了交通和住宿費用,旅行途中也要占用律師大量時間,有這個功夫,他/她可以處理其它案件。
問題:什麽情況下會需要出庭
小白兔回答:是否需要出庭取決於政府律師的態度,如果他/她認為政府沒有錯,拒絕達成和解,就必須要出庭。
問題:Mandamus在什麽情況下會被法官dismiss?
小白兔回答:dismiss這類案子的理由可能會有兩種:法官如果不願意管,可能是以移民法沒有規定必須在多長時間內完成NC為理由,但是另外一種可能的情況是,政府律師認為是有某種原因導致申請人背景沒有調查清楚,比如中方沒有給予response, 或是有其它可疑因素,不能排除安全隱患(如敏感專業)。如果法官認為有道理,也可以dismiss這個案子。
問題:Mandamus被dismiss,對我的485會有什麽影響
小白兔回答:理論上應該不會,但是也要看具體執行的人是否辦事公正。你可以這麽設想,如果一個警察開了罰單,但是後來上庭被法官撤掉了,他/她如果公正,日後對待你和其他人應該一視同仁。但是如果是一個愛記仇的警員,可能會特別用心盯著你的車,隻要你有一點違章被他/她抓到.... 當然如果你是模範駕駛員 ,一點違章都沒有,他/她也無可奈何。
-------------------------------------------------------------------------------------
99注:有的律師願意接跨區的案子,可能是因為他們覺得這種案子出庭的可能性很小,參考陳律師的文章http://immigration.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cdh&MsgID=191
附錄:Mandaums律師收費
Daniel Huang:
http://www.danielimmigration.com/
律師費:2500
訴訟費:400
本版的陳丹紅律師:
律師費:3000
本版的張哲瑞律師:
律師費:5000
本版的蔡律師隻做Federal District Court in Northern California的CASE,所以沒問出價錢
本版的範律師不做LITIGATION
本版謝律師居然沒有回我的EMAIL。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