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法官不同意reopen(通常隻有在當事人逃庭的情況下才不給reopen),還是可以就拒絕reopen的決定上訴,隻要有一個上訴的案子在移民法庭或是移民上訴委員會pending,移民局就不能抓人。如果本人不懂這種情況是否會遇到麻煩,花半小時請教一下律師,隻不過一兩百而已。那些偷渡來的福建鄉下人常常是因為不舍得花這點錢而因小失大
父母本身也有責任,有了孩子後應該立刻申請reopen原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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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不去!移民局能把小孩怎麽著。大不了讓父母過來帶回去。
-陳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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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6 postreply
12: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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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行,政府會把小孩交給交給寄養家庭,之後法官會認為父母遺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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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6 postreply
12: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