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費了很多周折,最終你是拿到綠卡了,還是值得慶賀的.想想還有很多同胞在重複你們所走過的路.
我自己是先以B1簽證來美國後轉L1工作簽證的.在律師事務所那裏耽誤了5個月後自己直接申請,兩周後L1簽證就批下來.拿到L1簽證15個月後也是自己申請綠卡, 8個月後綠卡就批下來. 綠卡申請寄了三次都是因為前兩次支票寫的數目弄錯了,不然會更快一些.
個人感覺,律師事務所在申請工作簽證或綠卡時的貢獻很小,更有可能壞事和耽誤時間. 自己辦最快,也省前.
還有,申請綠卡(I485表格)時可以另繳1000美元的加快審理費,這樣如果申請人需要補材料就可以盡快知道.
綠卡來的太快或容易就不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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