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將舊的EB1b轉過來,因為自從I-140被拒,485也就一起

拒了,隻有appeal成功後才可以再reopen原先的I-485。
如果是重新申請,EB1b也不會批準,因為你現在appeal,就是在和原來拒絕EB1b的中心在打官司,同樣的案子不可能批準,否則就是他們自己打自己的耳光了。如果遞交新的申請是EB1a,理論上是可以。但是因為EB1a的要求高於EB1b,所以除非從2003年到現在你的情況有重大變化,否則也很難。
當然,如果你現在的案件管轄權不是原來的中心,重新遞交EB1b應該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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