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年延期時,肯定是已經遞交了LC或是I-140,這種情況最好不要換雇主,除非是NIW或EB1a的I-140,否則對I-485批準不是很有利
h1b的六年時間包括了h4已經占用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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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白兔,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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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2006 postreply
1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