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小白兔兩分錢或其他專家解曾用名煩惱

我在小學二年級至大學畢業用了曾用名, 吳楚(隨母姓),其餘時間用現名,冀鹿鳴(隨父姓)。其結果是大學文憑和成績單上的名字與其他所有文件(護照,簽證,出生證,碩博文憑等)不符。
現正辦EB1b,不知如何把兩個名字聯係起來。找了當事的派出所,回答說年限已久記錄丟了,不能出具證明。而公證部門說沒有公安機關的證明不能辦曾用名公證。
這件事實在煩人,請小白兔,兩分錢或其他專家指點迷津。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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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公安局方麵已經沒有記錄,事情就很難辦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1/2006 postreply 12: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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