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見有我家這麽點兒背的。老公的LC是01年的,我的是02年的,都在BEC "Data Review",死活不批。今年老公公司突然有了個別人的LC批了,給老公用了,現在140下來了,要遞485。
問題是這個LC是別的州的。律師要求我們relocate。我們在那邊找了個朋友的地址算我們自己的地址。老公會在公司內部transfer去那個州工作六個月,然後485 遞 180天後再算transfer回來。我就不打算搬了。可能過去住幾個星期。不知這是不是問題呢?我們需要做什麽嗎?比如跟移民局改地址到LC的那個州,六個月以後再改回來?把車保險什麽的換到那個州去?信用卡地址?手機號?anyway,485階段地址重要嗎?
麻煩小白兔二分錢及其它大俠指點一下。。。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