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果 在 舊 公 司 被 lay off 後 , 先 到 社 區 大 學 轉 成 F1身 份 , 後 來 找 到 新 工 作 , 那 麽 再 辦 H1B時 占 用 當 年 H1B名 額 嗎 ? (我 知 道 如 果 是 直 接 從 一 個 公 司 transfer到 另 一 個 公 司 就 不 占 用 新 名 額 。 )
還 有 一 個 問 題 : 如 果 在 舊 公 司 的 時 候 已 經 開 始 辦 綠 卡 , 並 且 勞 工 卡 和 140都 批 下 來 了 , 而 485由 於 排 期 未 到 而 沒 法 遞 交 。 那 麽 在 新 公 司 重 新 辦 綠 卡 的 時 候 , 可 不 可 以 使 用 第 一 次 申 請 綠 卡 時 的 priority date? 我 在 別 的 網 站 上 看 到 過 這 個 說 法 , 可 是 不 能 確 信 。
謝 謝 謝 謝 !